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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国有公司原部长受贿案一审宣判
3月27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安徽合六高速改建办工程管理部原部长束某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2013年至2023年,被告人束某利用担任徐明项目办工程管理部职员、副部长、滁淮项目办安全环保部部长
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