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日报全媒体讯近日,沅陵县司法局(沅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成功化解一起长达7年的征地补偿争议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再到资金兑付仅过了39天,这是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探索实质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工作新思路,运用“行政复议+先行调解”办案模式高效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一个缩影,避免了当事人因征收补偿争议而产生的复议、诉讼等一系列法律维权困难。

2025年6月,李某因不服某镇政府作出的依法履职答复,向沅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办案人员经调查后了解,案件表面是依法履职的问题,实质却是一起典型的征收补偿争议案件。办案发现因县工业园项目建设的需要,李某的房屋、土地于2018年被纳入土地征收的范围。李某因土地补偿标准和款项与征收部门及某镇政府、工业园未达成一致,对拆迁补偿工作存在抗拒的心理。为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避免“审结旧案又产生新案”的情况发生。经过多方沟通,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沅陵县司法局(沅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李某进行“背靠背”调解。同时,复议办案人员以工业园建设为县域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切入点,对李某进行了耐心地释法说理,劝导其对经济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并说明依法维权的程序及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向相关单位进行普法说理,告知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最终,李某与相关单位达成了和解,行政机关同意按补偿标准对当事人进行依法补偿,李某表示愿意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此案实质化办结。

近年来,沅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制度优势,不断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机制,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切实做到“实质化审理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将行政争议有效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

(宋政)